BSA(The Software Alliance)宣佈保智大隊破獲北部一家知名演藝製片公司違法使用侵權軟體,包括微軟、Adobe等公司的商業軟體。
這家演藝娛樂製片公司與導演、音樂製作人合作,作品包括微電影、MV、宣傳短片、電視廣告,市場擴及兩岸三地,也曾幫政府製作宣傳影片,在業界頗具知名度。
保智大隊查獲該公司使用侵權軟體,包括微軟的Windows、Office,還有Adobe Photoshop、illustrator等,共數十套侵權軟體,將面臨民刑事責任。
BSA表示,文創產業在於運用創意累積智慧財產權,進而創造出經濟價值,但使用侵權軟體違背文創的核心意義,傷害文創產業的正向經濟發展。另一方面,侵權軟體可能內含惡意軟體竊取智慧財產,或是不相容於硬體,破壞了文創內容的呈現。
嘿嘿~盜版軟體絕對不會有「不相容於硬體,破壞了文創內容的呈現」這種鳥事!這種謊言只能用來騙「海撈集團的某柯南」小朋友!
更不用說「可能內含惡意軟體竊取智慧財產」那也只是「可能」而已,不是所有盜版軟體裡面都有惡意軟體、木馬、病毒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