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院法官Denny Chin周四(11/14)判決Google Books並未侵犯當地的著作權法令,Google掃描圖書以供民眾搜尋屬於合理使用範圍。而控方紐約著作人協會(The Authors Guild)則計畫提出上訴。
Google在2004年展開數位圖書館計畫(Print Library Project),與全球五大圖書館合作將所有書籍數位化,迄今已掃描逾2000萬本書籍,同時設立了Google Books服務,讓民眾能夠搜尋及預覽圖書的內容。代表8000名創作會員的紐約著作人協會則在2005年提出控告,認為Google未經許可便掃描有版權的書籍是侵犯了著作權。
紐約著作人協會則在當天發表聲明,表示不同意該判決,認為該案挑戰了高等法院對著作權的看法,指出Google大量數位化有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已經超越了合理使用的範圍,因此計畫提出上訴。
沒錯!紐約著作人協會絕對要上訴到底,絕對要讓Google Books關門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