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100%高級純橄欖油?100%低等殘渣油,頂新獲利3400萬

大統100%高級純橄欖油 全是100%低等殘渣油

大統長基公司製油黑心又一樁,大統賣給頂新、福懋等油廠的油,屬於經過化學溶劑精煉萃取,等級最低的橄欖殘渣油。購買大統油品的消費者,吃了6年以上的劣質油。

彰化檢方初步調查,大統賣給頂薪與福懋油的橄欖殘渣油超過600公噸,而頂新與福懋再加以轉賣,獲利數千萬元。地檢署在大統公司發現存放橄欖柏油的油桶,才發現這起黑心手法。

彰化地檢署與彰化縣衛生局過濾帳冊,發現大統賣給頂新這種橄欖油227.2噸,賣給福懋油424噸,大統販賣的售價約為每公斤98元至100多元,而大統買入的成本,每公斤才65元。檢方表示,因橄欖油從國外進口,精煉、萃取等工作都不在台灣進行,無法殘出是否有不好的東西殘留。但最重要的是,這項行為涉嫌詐欺。

檢方目前統計大統的不法所得是18.5億元,現在發現這大統也出貨給頂新與福懋後,粗估不法所得高達20億元,這些錢可能都會沒收。

另外,大統也相當不誠實,一開始說油品回收量總重才200噸,但工廠庫存加上通路回收,總重高達1282噸,彰化縣衛生局表示將再調查。

中英名不符 大統"純橄欖油"是渣油

彰化縣衛生局到大統公司進一步追查,發現大統從西班牙進口的油桶上、中文標示寫"純橄欖油",但是英文"Pomace Olive Oil"其實指的是"橄欖果渣油",就是把已經多次榨油的殘渣、再用化學溶劑把剩餘的油溶出來。這種油在部分國家被認為有致癌疑慮、價格非常低廉,但是大統卻在用銅葉綠素染色之後、貼上純橄欖油的標籤、欺騙消費者。 從紅桶中抽出油品檢驗,彰化衛生局這回抽的是大統長基的「進口橄欖渣油」。英文寫的Pomace,指的就是"橄欖渣",不過中文標示,卻是西班牙進口的「純橄欖油」。 進口橄欖渣油,再混入銅葉綠素和棉籽油,就是大統公司對外宣稱的「西班牙進口高級橄欖油」,不過外界質疑,橄欖經過冷榨剩下的果渣,再用化學溶劑溶出剩餘油脂.橄欖渣油在部分國家,被認為有健康疑慮,不建議使用,彰化縣衛生局表示,大統擺明欺騙消費者。

主張摻黑心油是受騙 福懋擬對大統提告

福懋橄欖油日前也進入黑心食品的名單,但福懋油脂事業處長林立中昨(4)天受訪時表示,福懋是直到大統風波爆發,才知道大統再三保證是原裝進口的橄欖油可能有問題,因此打算對大統提告。不過,彰檢昨天也指出,像福懋這樣的上市公司不自己進口橄欖油,卻向同業競爭對手的大統購買長達6年以上,這種作法實在很難相信令人相信單純無辜。

繼大統長基、富味鄉後,福懋日前也有6款橄欖油淪陷,被檢出混有芥花油,或摻有銅葉綠素及棉籽油的大統油,遭台中市衛生局重罰,也從通路下架;對此,福懋油脂事業處長林立中昨天在大肚區工廠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福懋是直到大統出事,才知道油有問題,因此福懋打算對大統提告。

林立中說明,福懋今年度進口橄欖油126噸哩,向大統採購的只有28噸,也就是1/5而已,且大統再三保證賣出的橄欖油是原裝進口的,直到大統爆發油品案,福懋才知道購自大統的油品可能有問題。

然而據了解,彰化地檢署昨天指出,從福懋、頂新這兩家上市公司不自己進口橄欖油,卻向同為製油業競爭對手的大統公司購買黑心橄欖油、葡萄籽油長達6年以上這種作法來看,令人納悶,實在很難相信這兩家食品是單純無辜的「被害廠商」。

彰檢表示,這兩家公司是否在知情下購進大統黑心橄欖油、涉及《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罪章及詐欺罪嫌,需分別由台中、屏東地檢署分別分案偵辦來認定,目前已和屏檢聯繫。

至於大統黑心油案,彰化地方法院則將在下週首度開庭。

買賣問題油 頂新獲利3400萬

大統長基食品廠販賣原料油給頂新和福懋,在橄欖油部分以市售價減進貨價,頂新初估兩年獲利約新台幣3400多萬元。

彰化縣衛生局人員昨天再度進入大統長基食品廠,清查大統食品廠販賣橄欖油、葡萄籽油等給同屬製油大廠的頂新以及福懋兩間食品大廠,確認除頂新、福懋外,大統長基食品廠未再販賣原料油給其他大廠。

彰化縣衛生局局長葉彥伯說,清查大統長基食品廠的進出貨資料,但由於資料筆數龐大,連夜只比對出這兩年的資料,其中大統賣出173.8公噸的橄欖油和葡萄籽油,大多為橄欖油,數量有153.8公噸。

葉彥伯表示,大統賣給福懋的出貨量,在橄欖油方面有96.8公噸,葡萄籽油則有65公噸;這些賣到頂新跟福懋的油品都是含有銅葉綠素的混油,估計業者1公斤約可賺100元。

根據衛生局提供的資料,大統賣出的橄欖油出貨價1公斤98元,而頂新市售的橄欖油1公斤約為230元,頂新進貨後可混充2到3瓶的油出售,若以1公斤獲利100元計算,兩年下來,頂新在橄欖油和葡萄籽油約可獲利34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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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不兩罰!大統黑心油18.5億罰鍰 衛福部撤銷

大統賣黑心油,彰化縣衛生局重罰的18.5億罰鍰,居然免繳了!衛福部今(10)天證實,由於彰化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大統負責人高振利有期徒刑16年、罰金5000萬,基於行政罰法「一罪不兩罰」、刑事罰優先的原則,前天已發文撤銷這項行政罰鍰;未來除非高振利贏得刑事上訴,彰化縣衛生局才有可能重提行政罰鍰。

大統黑心油案18.5億罰鍰免繳了,引發網路一片罵聲,不過,衛福部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高宗賢強調,一切都是依法行政。

高宗賢表示,大統是在去年11月向衛福部提出訴願、要求撤銷罰鍰,且期間一再補件理由,今年1月補件完成後,衛福部即慎重的在4月、5月、6月接連召開專家會議討論,12名成員除了他一人來自衛福部,其餘都是法律、醫界、社福等各領袖的專家。

最後專家會議基於「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決定撤銷這項行政罰鍰。

高宗賢強調,一連3次會議,專家討論的關鍵都在於大統是否歸屬於「一行為」的範疇,不過,既然彰化地方法院最後判決認定屬同一行為,訴願委員會也只能尊重,7月8日正式發文給彰化縣衛生局,同意撤銷罰鍰。

不是不罰,是法律規定如此!高宗賢說,行政罰法規定刑事法律處罰優先,衛福部也不能違法行政,不過,若未來大統針對刑事判決繼續提起上訴、且贏得上訴的話,刑事處罰一旦消失,彰化縣衛生局還是可以再重提罰鍰,向大統要求18.5億行政罰鍰。

撤銷大統罰鍰 衛福部:依法規

彰化地院以詐欺等罪判處大統長基食品廠負責人高振利有期徒刑16年,並對大統罰金5000萬元。衛福部今天說,因「行政罰法」一罪不二罰規定,所以撤銷對大統的18.5億元行政罰鍰。

大統長基食品廠生產以低價的棉籽油混充成高價的葡萄籽油等出售;彰化縣衛生局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出新台幣18億5000萬元罰鍰。彰化地方法院針對大統公司負責人高振利涉及詐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並對大統罰金5000萬元。

衛福部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高宗賢表示,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

高宗賢指出,基於「一罪不二罰」原則,衛福部撤銷18.5億元罰鍰,「不是不罰,這是依法不得不做這樣決定,目前全案仍在上訴中,若結果是不罰或免訴,則可重新啟動。」

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對於一審判決,檢方認定16年及5000萬元仍過輕,持續與彰化縣政府掌握上訴結果,絕對不會讓消費者權益受損。


很顯然「罰金5000萬」跟「18.5億元罰鍰」當然是選擇「罰金5000萬」就算了!不然馬鹿國以後沒有「大統賣黑心油」來協助黑心,將來怎麼能與「黑心國」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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