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不實糧食 擬最高罰3百萬
山水米銷售不實商品罰新台幣廿萬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今晚公布,立法院新會期九月開議,將提草案修訂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對標示等不實作為開罰最高增至新台幣三百萬元。
胖達人麵包不天然卻稱天然,並以高價銷售獲利;山水米又爆用較低價的進口米標示台灣米販售,雖開罰新台幣廿萬元,但官民都質疑業者涉嫌欺騙消費者,反彈聲浪大,使得修法提高罰金及提出賠償案的壓力大。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晚公布山水米同意賠償消費者優於原商品市價一倍以上的產品,優於胖達人只多賠購價金額廿五%。農委會開了一天會後,今晚公布修法具體內容。
農糧署署長李蒼郎說,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四項「四、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現行規定開罰四萬元以上、廿萬元以下罰鍰,農委會將提草案修法,改為四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其次,第十八條第二段落所述「糧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改善;」將增加「情節嚴重,可直接開罰」語意的修訂。
百貨促銷DM標不清 可重罰2500萬
母親節快到,百貨公司促銷檔期也開跑,不過消基會抽驗全台灣14家百貨公司,發現促銷DM有問題,有的沒標示容量,有的沒加註內容,甚至標註商品僅供參考,消基會表示,DM形同買賣契約,這樣形同欺騙,依照公平交易法,最高可處2500萬罰鍰。
又到了百貨公司母親節大戰開打,媽媽會用的包包、穿得衣服、擦得保養品,通通都打出折扣好康優惠價,像是週年慶一樣,大家不停翻著各大百貨公司DM,看看買什麼最划算。可是消基會卻發現,抽驗全台14家百貨公司DM裡頭,京站百貨產品只看得到圖片跟價錢,但是沒有容量,上面標限量的也沒有標限量幾組,消費者怎麼知道。這種情況也出現在大葉高島屋和台中大遠百的DM。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說,我們要求百貨公司業者,限量應該標示出詳細組數,結果業者竟然這樣說,我們那個也不算限量,就是如果消費者要,我們也會有,原來不標數量,是因為根本沒限量。
另外還要提醒消費者,百貨公司廣告文宣,就形同買賣契約一部份,業者不該標示僅供參考,不然也是欺騙消費者。除了我們可以拒買,業者也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可處5萬到2500萬元的罰鍰。
嘿嘿~明明就有「公平交易法」可以罰到2500萬,馬鹿朝廷卻不會拿來用,還說要「標示等不實作為開罰最高增至新台幣三百萬元」!一樣是「標示不實」居然差這麼多!真不愧是馬鹿朝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