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經濟犯罪:力霸東森掏空案定讞,王又曾逍遙美國5子女坐牢

驚世力霸案 改寫台灣司法史

95年間爆發的力霸東森掏空案,震撼台灣社會。該案的犯罪金額高達近新台幣500億,創下國內經濟犯罪所得的紀錄。被告王令麟以3億5000萬元天價交保,至今無人超越,案件首謀王又曾逃亡美國、消遙法外,法律無法對他制裁,留下7名共犯子女扛罪,也是少見的荒謬奇事。

一般案件宣判時,法官頂多花不到幾分鐘的時間,就可當庭宣讀完判決主文。但力霸東森掏空案,由於被起訴的被告多達133名,北院當初宣判時,審判長李英豪光是宣讀判決主文,喻知被告的刑度就念了59分12秒。判決書和相關附表,合計將近5000頁,堪稱司法史新紀錄。

全案上訴高院後,受命法官梁耀鑌將1年審理結果,編成厚達18公分的判決書,並分成12本列冊,詳盡的編列目錄編表,甚至附贈每位當事人光碟,再創多項紀錄。

就被告人數上,力霸東森案共計起訴133人,一審123人被定罪,104人上訴二審,92人被論罪科刑,其中60人提上訴昨分遭最高駁回上訴,判刑定讞。定罪的被告人數,創下金融犯罪紀錄。

另外,由於力霸東森案牽涉上百家公司的財務報表、會計明細,卷證資料共計有2378宗卷宗、290箱證物,這些都是史無前例;為了存放這些券宗,當初高院還特地闢了1間26坪「力霸專室」,存放相關卷宗和證物資料。

力霸東森案的交保金,除了王令麟個人的3.5億元,被告總交保金共5億7000萬元,王家被沒收的金額達12億多元,這些紀錄,短期內應該都是排行榜首位。

力霸東森掏空案定讞 王又曾逍遙美國5子女得坐牢

堪稱是國內史上最大的經濟犯罪「力霸東森掏空案」,最高法院在14日判決定讞,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和4名兄弟姊妹,全都遭到判刑,其中王令麟被判處5年6月,二房長子王令一判刑最重,遭判刑98年。東森國際14日晚間發表公告,表示對於判決深感遺憾,待董事長收到判決書後,不排除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

力霸東森掏空案,2006年爆發弊案,引發全台嘩然,但創辦人王又曾和妻子王金世英,早在弊案爆發前就潛逃美國,甚至還被多次直擊住豪宅、到高級餐廳享樂等,至今檢方還無法順利遣返2人。這起掏空案王家涉嫌詐貸300多億、被告人數多達104人,共有王家掏空力霸、中華銀行、賤售亞太固網等40個犯罪行為。

王家的被告中,王令麟涉及東森國際內線交易案,案情仍有待釐清且涉及證交法背信罪修法問題,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最高法院14日針對此案,除了王令麟被控違反證交法、商業會計法等21罪,但除了內線交易案發回更審,其餘20罪判刑確定,合計5年6月。

另外王令麟的兄弟姊妹,全都也遭判刑,包括王令一被判刑98年6月、合併執行30年,是所有被告中判刑最重的、王令僑被判刑23年6月、王令台6年8月、王令楣5年6月;王又曾的8名子女當中,除了王令甫未捲入弊案外,另么子王令興判刑2年確定、么女王令可判刑1年、緩刑2年,需支付國庫200萬定讞,2人皆已執行完畢。

王家人判刑定讞後,回顧一審王家9人共被判刑133年6月徒刑,二審卻減為52年8月;三審則扣除二審已定讞的王令興和王令可,剩下7人共判刑72年6月徒刑,刑期比二審還重。

力霸東森掏空案 王又曾5子女要坐牢

重創我國金融市場、國內史上最大經濟犯罪的力霸東森掏空案,王又曾與7名子女借由製作不實報表,違法超貸掏空公司近新台幣500億元資產,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妻捲款落跑,滯留美國不歸。最高法院認為王家嚴重破壞金融秩序、犯行重大,昨日將王又曾的子女王令麟等5人,判處5到30年不等確定。

王又曾共有8名子女,除王令甫未捲入弊案,其餘7人都涉案被判刑。么子王令興被判刑2年確定,么女王令可被判刑1年、緩刑2年,須支付國庫200萬元定讞,兩人都已執行完畢。

王令一判30年 最重

昨日被最高法院判刑定讞的5人,王令一除掏空案,另因亞太固網炒股案被判刑30年最重;前中華商銀董事長王令僑因違法授信,被依銀行法、偽造文書罪判刑23年6月;王令台因掏空力霸東森集團,被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判刑,合計刑期為6年8月;王令楣判刑5年6月。

至於王令麟,因亞太固網炒股、向小股東詐購東森股票、台力公司授信案,被控違反證交法、商業會計法等21罪,除東森國際公司內線交易罪發回更審,其餘20罪均判刑確定,合計刑度5年。

王令麟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現在不方便多說什麼,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說。

最高法院表示,由於王令台等人判刑確定的罪數、刑度不一,未來應執行的刑期將由高等法院另行裁定;為防被告逃亡,最高法院已在第一時間將判決結果通知最高檢察署,由檢方展開監控。

王令麟 將再度入監

判決指出,王又曾為力霸、嘉食化公司董事兼最高領導人,其配偶王金世英,王令台、王令一、王令麟等7名子女,與親友等上百人,分任力霸、中華商銀、力華票券、亞太固網、東森等近百家紙上公司的董事、監察人或負責人。

這些眾多子公司中,力霸集團部分由王又曾實際掌控,王令麟則為東森集團總裁,實際掌握東森集團的運作。王又曾等人在長達8年的時間,為使力霸取得資金運用與填補虧損,及供家族、個人使用,以各種方式掏空集團公司的資金。

8年掏空 獲利472億

王等人虛列力霸、嘉食化轉投資小公司的帳冊,以美化財務報告,並且依所規畫的資金流程圖、發票流程圖,製造集團出售黃豆的大宗物資給小公司的虛偽交易,佯裝為各公司的營收,再以不實財務報表,向12家金融機構詐取數十億的貸款。

王家經營的中華商銀,也在王又曾等人操控下,違法貸款給集團旗下子公司,然後再將這些銀行的不良債權,以消費金融的假帳目粉飾呆帳,將中華商銀當成家族的金庫,五鬼搬運掏空資金後,終致銀行倒閉。

王又曾家族還以集團的小公司作為人頭,先低買亞太固網的股票,再以高價買回,借此炒作股票圖利。共計王等人掏空力華票券、力聯產險、中華商銀及從亞太固網、東森弊案中,不法獲利472億8700多萬,創下國內經濟犯罪金額最高紀錄。

啟動防逃 警調緊盯 檢速令限制出境 最快10月發監

力霸、東森集團掏空弊案,最高法院14日判處東森集團負責人王令麟等人有罪定讞,台北地檢署已對王令麟等人限制出境,並啟動了防逃機制,指揮警、調監控。

北檢發言人黃謀信強調,承辦執行檢察官將依法保全並執行本案。檢方將等收到最高法院定讞卷宗後通知王令麟服刑,預計王令麟等人最快將在10月入監。

判刑定讞的王令麟、王令台、王令一、王令楣及王令僑等5名王家成員,均被限制出境。其中王令麟及判刑最重的王令一、王令僑等3人,更被檢方列為監控防逃的「重點對象」。

檢方為防範王令麟等3人逃亡,將依據最高檢察署訂定的「防範刑事案件被告逃匿聯繫作業要點」,對王令麟等人實施監控、境管、禁止小三通、戶籍移轉等相關保全措施。

目前王令麟仍須每天到其住居所轄區的大安警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報到,檢方仍將王令麟實施監控,以確保他順利入監。

王令麟之前因涉偽造文書等2罪,被判刑1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定讞;由於王令麟曾被羈押342日,他只入獄服刑20天,即在去年7月出獄。

王令麟昨天再被最高法院判決有罪確定,須二度入監服刑。北檢執行科一收到最高法院定讞卷宗,將先通知王令麟等人入監,之後再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


笑死人~號稱「史上最大的經濟犯罪 - 力霸東森掏空案」真正的主謀「王又曾」,A新台幣500億$$,躲到美國逍遙到死,其他的子女全家,應該早就要各自走私逃亡到美國團聚才對!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Forums  ›  📰新聞  ›  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