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NCC委員:發展4G只是跟流行,沒有迫切需求!從WiMAX學不到教訓

台4G繞遠路 WiMAX學教訓

網路速度和普及率已成為決定現代國家發展的重要基礎建設,更是決定經濟發展的關鍵。我國是在2005年開始以WiMAX做為發展4G網路的技術,並將其列為「台灣新十大建設」之一。幾年後發現,另一4G技術LTE較受國際各電信大廠歡迎,之後WiMAX技術逐漸沒落。國際大廠紛紛抽手,我國政府不僅反應不及,更讓台灣4G後續發展落後他國。

「M台灣計畫」

我國WiMAX的發展計畫是在2003年11月,由當時行政院長游錫堃宣佈「台灣新十大建設」之一的「M台灣計畫」,準備開始建設台灣的4G寬頻技術。2005年6月由立法院通過,2007年開始受理WiMAX營業執照申請,同年7月發出6張執照,得標廠商包括全球一動、威邁思電信、大眾電信、遠傳電信、大同電信和威達有線電視等。

自從WiMAX定調為我國發展4G寬頻網路系統的技術後,2007年10月,政府和5家國際擁有WiMAX的技術大廠簽署技術合作備忘錄,合作的廠商包括阿爾卡特-朗訊(Alcatel-Lucent)、摩托羅拉(Motorola)、諾基亞西門子(Nokia Siemens)、斯普林特Nextel(Sprint-Nextel)和Starent等,象徵我國對主導世界4G電信發展的野心。

這5家擁有WiMAX技術的企業,紛紛開始和台灣已獲授權的電信公司合作,各個摩拳擦掌,準備推出領先全球的4G寬頻網路技術。WiMAX的最大推動美商英特爾前後也和我國簽署了兩次合作備忘錄,並承諾在5年內投資和採購台灣相關產品技術達150億台幣。

WiMAX主要發展國

我國政府當時除了大力投資技術開發外,也給予參加開發的上、中、下游廠補助,並推出優惠政策獎勵投資。根據經濟部投資業務處2008年推出的「WiMAX產業分析及投資機會」報告顯示,當時我國在WiMAX研發已早許多國家一步,全世界只有6座WiMAX驗證實驗室,台灣就佔了2座,

「WiMAX產業分析及投資機會」報告也指出,經濟部估計,2012年台灣因為WiMAX所衍生出來的經濟效益可以達到1400億台幣,台灣2008年對WiMAX的投資也已高居全球第2,達到199億台幣。

危機浮現

但沒有人想到,當我國政府和產業正大力推動WiMAX的建設時,國際上的4G寬頻技術版圖已悄悄的產生變動。從2009年開始,幾家和我國曾簽署合作備忘錄的廠商,包括阿爾卡特-朗訊和諾基亞西門子等,都陸續倒戈,轉向投資另一4G寬頻技術LTE。

WiMAX的創造者英特爾甚至在2010年7月,無預警改組在台灣的WiMAX計畫辦公室(WPO),改組的動作幾乎等同解散WPO。因為WiMAX的技術是由英特爾主導,若英特爾撤出在台灣的辦公室和主要技術人員,除了在技術研發方面會有缺失之外,我國廠商對於技術發展WiMAX的信心也大為降低。

我國不少合作廠商如正文科技、智邦科技等,都是看報紙才得知消息,無不驚訝不已。宏碁集團理事長兼董事長王振堂在得知消息後大為震怒,並要求英特爾總裁歐德寧來台說明。

英特爾不玩了

英特爾隨即發出聲明,澄清說不會將WPO撤出台灣,人員變動是為了讓研發更有效率,撤出的消息屬空穴來風。雖然它信誓旦旦強調不會退出台灣,但實際上卻是加快腳步的從WiMAX陣營拔寨抽腿。英特爾原本承諾投資台灣WiMAX產業150億台幣,到了2010年只對我國威邁思通信投入了3.86億台幣而已。

面對英特爾的背叛,時任經濟部次長黃重球,2010年7月時在媒體上公開喊話,「台灣的WiMAX產業鏈已經成熟,英特爾的加入可以為我國加分,但沒有英特爾也不會扣分。」事後看來,這番「莊敬自強,處變不驚」的堅持策略,雖然是為了穩定台灣產業界的信心,但也顯示出政府的反應遲鈍,或者說是鴕鳥心態。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遠傳高層表示,政府在2005年選擇WiMAX為發展主體的決策上沒有錯誤,但當世界局勢變化發現WiMAX要被LTE取代時,政府的政策和法規反應的速度太慢,無法跟上時代的演進,所以才造成時間拖延。他強調,「我國的法規還停留在語音時代的規範,現在的通訊方式都已經進階到Line或What’s app等數位系統,我國法規還在慢慢爬。」

電信大廠杯葛

總結為何LTE會取得最後勝利,打敗WiMAX成為國際所使用的4G通訊協定,主因在於LTE和先前的3G的向下相容性。3G技術使用未久,除了台灣的電信龍頭外,國際上原本使用3G系統的電信大亨們也都反對「砍掉重練」,將3G的基地台改裝為WiMAX的基地台。

台灣大哥大的公共事務處處長阮淑祥表示,台灣大哥大當初做過評估後,興建WiMAX的成本高,並且和2G、3G技術沒有太多的連結,在商業效益上並不大,決定不參與WiMAX的競標。

國際多數主流國家的電信龍頭都不是以WiMAX技術為生產走向,都是次要或較小的廠商投入開發,希望以新技術挑戰原有的既得利益者。日本電信第二大廠KDDI也和英特爾合作發展WiMAX,向龍頭NTT DOCOMO挑戰,但最後也摔得灰頭土臉,市場佔有率一直低於預期。

南韓早期雖也傾全力研發WiMAX的自產技術「Wibro」,但到2009年左右,大廠紛紛抽手,轉向支持LTE技術,讓Wibro大幅萎縮。

台灣電信大亨們對WiMAX的開發也不積極,我國電信大廠只有遠傳電信獲得WiMAX的證照許可,中華電信和台灣大哥大並未出手,當時中華電信董事長呂學錦很早就表明不看好WiMAX的發展,並表態力挺LTE。

最後WiMAX在爹(英特爾)不親、娘(電信龍頭)不愛的狀況下,慢慢淡出台灣電信主流,我國的「M台灣計畫」也在2011年4月結束,終結了台灣WiMAX的曇花一現。

4G是否有必要 前NCC委員質疑

「發展4G只是跟流行,沒有非常迫切的需求!」一位曾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透露,我國發展4G只是迫於廠商的壓力,也是為國庫另闢財源,才會出售頻譜,減緩預算緊縮。他質疑,3G費率已經要1千多元,4G絕對會更昂貴,對消費者不一定是福音。由美、日、韓三國的4G發展證明,費率昂貴將是推動4G普及的一項挑戰。

「4G只是喊好聽的啦!」針對台灣開發4G技術的必要性,一位不願具名的前NCC委員說,「很少人會利用手機下載電影看,有的話也只佔少數。」現在全台約9百多萬人還是以使用2G手機為主,很多人根本不會用手機下載電影或是玩LINE等需要高速網路的產品。

他擔心,就算賣出執照,在建設基地台同時,絕對會有不少人抗議,成本還是會轉嫁到納稅人身上,得不償失。

「若到時候4G上路,所收的費用絕對會比現在的3G還貴,說不定一個月的費率高達3、4千元,真的會有人用嗎?」而且還必須買一隻新的4G手機才可以使用4G的服務,對消費者而言又是另一筆開銷。他質疑,以消費者的角度而言,開發4G真的是有利的嗎?

據了解,在許多已將4G技術普及的國家之中,廠商會以各種名目吸引客戶換用4G手機,並且積極的擴大覆蓋率,除了儘量讓民眾不會感到不便之外,也會主打4G速度和3G的差異,讓民眾自動改變消費型態。

目前最為成功的是,美國的Verizon Wireless和日本的NTT DoCoMo兩家4G通信商,他們吸引用戶將手機換成4G的速度最快,日本的NTT DoCoMo提升4G的完善程度讓不少大城市家庭固網的使用者直接換成4G網路;而Verizon Wireless也正快速提升4G的覆蓋率,預計在2013前可將覆蓋率提升到70%至80%。

南韓4G普及的情況更是一日千里,今年初南韓電信公司SK的報告顯示,已有950萬到960萬的4GLTE用戶,KT和LG+各有511萬和530萬。SK甚至希望在今年結束以前,將4G的用戶提高到1400萬;KT和LG+分別都希望提升至800萬人,若達到目標,南韓在2013年結束以前使用4G的用戶將達到3000萬人,超過南韓總人數5000萬的一半。

雖然在美、日、韓等國都已將4G的技術普遍化,但都因為成本較3G高昂,紛紛將4G服務以「用多少算多少」的方式來計費,顯示出4G費率在國際間還是屬於高價位的層次。

我國若要將4G技術普遍化除了政府的推動外,價格費率的問題也是另一挑戰。


啥?「發展4G只是跟流行,沒有非常迫切的需求!」?這樣說來,以後不也是「發展5G只是跟流行,沒有非常迫切的需求!」乾脆馬鹿台灣什麼都不要發展,專門發展WiMAX好了!只要沒有支援WiMAX的手機,就不必上網了!

說啥「很少人會利用手機下載電影看,有的話也只佔少數。」也只是那頭「恐龍」自己而已!其他人全部都是「用手機下載電影看」「用手機下載漫畫看」「用手機下載音樂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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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MAX 業者求生路:希望政府放行 WIMAX 1.0 直升 2.1

WiMAX 業者向NCC提出申請,希望將 WiMAX 從 1.0升級為 WiMAx 2.1,以給予WiMAX產業發展生機。為此NCC今天(6/23)舉行公開說明會,徵詢外界對 WiMAX技術升級的相關意見。

正當國內開始進入4G LTE時代,WiMAX產業也因市場轉變面臨變革。今年3月NCC計劃釋出目前WiMAX所使用的2600MHz無線頻段,作為4G未來第二波釋照使用,提供FDD-LTE及TDD-LTE服務,引發WiMAX業者的反彈,5月NCC確定該政策方向

由於國內6家WiMAX業者從2008年12月先後取得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特許執照(WBA,即現今的WiMAX業務),最早開台的大同電信將在今年12月執照到期,依規定需向NCC申請換發執照,新執照有效期限為6年,申請換照的同時,也申請將WiMAX從現有1.0升級到2.1。

WiMAX業者提出申請希望升級現有WiMAX技術,從現在的WiMAX 1.0(802.16e)升級為WiMAX 2.1(802.16e +TD-LTE),但依照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46條及第18條,因涉及原事業計劃書變更,且管理辦法未對業者申請變更計劃書有明確的規定,為審理WiMAX業者換照、技術升級,NCC今天舉行「無線寬頻接取業務變更技術」公開說明會,聽取各方意見,包括WiMAX業者原計劃書變更、原計劃書責任如何履行、升級新技術後用戶權益如何保障,還有升級WiMAX 2.1後是否應比照現今4G相同標準(執照費)進行管理。


笑死人~全球沒人要用的WiMAX,就算升級到「WiMAX 8.1」也沒用啦~

至於某馬鹿說「發展4G只是跟流行,沒有非常迫切的需求!」各家業者花大$$幾百億來買4G頻道,難道是花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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