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法引發白色恐怖聯想 政院退審
飽受外界批評的電信法草案,今(16)日中午在行政院進行初審,遭到退審的命運,主審的政務委員張善政說,希望通傳會(NCC)能就數位匯流相關法案的整體立法策略及時程再行研議,並考量是否就既有電信法修正條文內容所可能造成衝擊審慎研析、針對配套措施整體規劃。張善政表示,由NCC所主導的「匯流大法」預計在明年2、3月就要函報政院審議,與其現在於電信法的修法上糾結,不如致力於完整而前瞻的匯流新法。
根據電信法第9條規定,政府可移除網路內容,被外界批評有如白色恐怖。張善政說,今天的會議決議給NCC兩種選擇,第1,就既有的電信法草案再行修正;第2,逕行進入數位匯流立法的第2階段,以明年將提出的「匯流大法」取代現有電信法修正。張善政表示,他個人傾向採第2種方式,「長痛不如短痛」,而未來的「匯流大法」正式誕生,也會讓廣電三法與電信法自然融入該法中。
有關以法令規範內容應用部分,張善政認為,網路是百分百開放的東西,管也管不了,即使未來立法管制的強度也不會太強,將匯流服務分為基礎網路層、營運管理層、內容及應用層3個層次,依據服務類別進行「水平管理」。
至於NCC對於該決議的立場,張善政說,NCC主委石世豪的態度開放,「他還可以接受」。
行政院暫不續審電信法 擬待數位匯流大法一勞永逸
日前引發爭議的電信法修法,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今(16)日宣布政院暫不續審,將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慎研析「配套」,或待「數位匯流大法」一起端出,一勞永逸。
張善政指出,第一階段數位匯流立法是修「廣電三法」和「電信法」,依產業「垂直管理」;第二階段修法是管「服務」而非產業,採水平管制,依線路、平台、內容加值服務管理。
張善政表示,原預計去年修電信法,在修法耗時的情況下,現在送修法,明年又將面臨的第二階段「匯流大法」的立法,因此今日決議暫不續審。
他說,將請NCC就電信法修正條文內容,外界擔心的第9、25、45條等內容,以及可能造成的衝擊,審慎研析,就配套措施整體規劃;或逕行進入數位匯流法第二階段,釐清政策方向,重新研擬完整前瞻的匯流法,再報行政院審查。
張善政還說,今日會議的討論傾向後者,但尊重NCC做最後的決定。
NCC6月20日曾表示,將針對「電信法」草案文字可能超出修法原意以外,因而衍生各種疑義與聯想,逐一檢視、研析,在行政院審查時,主動協助政院修訂第9條規定,「以免逾越維護通信及網路內容自律所需的必要範圍」。
電信法暫不續審 政院擬推匯流大法
行政院今天(16日)就電信法修法召開審查會議,政務委員張善政會後表示,會中對於暫時擱置電信法的審查取得高度共識,並將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直接研擬完整的「數位匯流大法」,預計明年2月前報院審議,以求達到一勞永逸的效果。
政務委員張善政16日召開電信法修法第1次審查會議,他在會後表示,會中主要討論修法整體方向,並未就個別條文審議。他指出,由於電信法修法仍須許多配套方案,若再修改,會耗費不少時間,因此政院決定不續審。
張善政並表示,在數位匯流的大趨勢下,電信網路、無線電視、衛星電視等媒體界線已漸趨模糊,依據「數位匯流發展方案」的規劃,行政院將分2階段修法,第1階段是電信法與正在立法院審議的廣電三法修法,第2階段則是依據數位匯流發展趨勢研議較具整體性的法制架構。
張善政說,將有線電視、電信網路當作兩種不同的產業管理並不適當,因此會中決議由NCC自行決定是否續修電信法,若決定續修,須就可能造成的衝擊提出配套規劃;或不續修,則直接進入數位匯流立法第2階段,重新擬訂完整且具前瞻性的「數位匯流大法」。他說:『(原音)意思就是說,現在電信法也不是2天就可以弄完的,你後面真正長治久安的法馬上就要出來,明年就要出來了,現在這兩個東西擠在一起,你到底立法策略是這個法還要往前推,還是說乾脆就擺著,把明年那個一勞永逸的法直接端出來,這個我們請通傳會回去研議一下。』
張善政說,會中傾向直接擬訂新的匯流大法,NCC主委石世豪也表示可以接受,但政院最後仍會尊重NCC的決定。至於新法推出的時間點,將配合立法院會期,預計在明年2月左右報院審議。
蝦米~「數位匯流大法」?
真不愧是要跟腦殘國接軌的馬鹿朝廷!居然連「數位匯流大法」這玩意都說得出來!
這就跟要推啥「吸星大法」、「化功大法」、「吸金大法」等各種不倫不類的意思完全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