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擬修法 封鎖境外侵權網站
經濟部智慧局長王美花今天表示,因網路侵權具傳播快速特性,尤其境外重大侵權網站戕害文化產業,將研修「著作權法」,以IP位址或DNS封鎖技術,建置快速處置措施。
王美花指出,現在院線片電影才剛上映,網友就能從境外侵權網站下載來看,對國內電影娛樂、數位出版、文化等創意產業戕害甚深;但權利人卻因屬地管轄問題,取締困難,使得侵權行為不斷擴大。
她說,如修法通過,未來會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直接請ISP業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以IP(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位址或DNS(Domain Name System)封鎖網站,讓民眾連不上。
王美花表示,為兼顧ISP的意願及成本負擔,採用IP位址或DNS封鎖技術,雖容易被破解,但還是會造成侵權網站流量流失的困擾。
她指出,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在國際間已有相關立法,如美、英、西、韓、馬來西亞及印尼等國都有類似作法,台灣並不是首例。
她表示,「重大」境外侵權網站的認定為「專門從事著作權侵權行為」或「網站內容一望即知均係侵害著作權」的網站,但要由權利人提出請求,參考國外經驗,作業時間約10至14天。
不過,目前台灣網友流行的PPS網站,因部分內容有得到權利人授權,並不在封鎖之列。
智財局擬封鎖境外侵權網站 網友大反彈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傳出將著手修改著作權法,對於境外侵權網站將透過網路服務提供(ISP)業者,以IP位址或DNS封鎖技術,讓國內網路使用者無法連上該網站,進而無法下載、觀看違法的影音。此消息一出,馬上引來網友反彈,認為智財局不具司法權,卻以行政干預人民的資訊可及性,有如美國《禁止網路盜版法案(SOPA)》翻版,不但違憲,更讓台灣通訊自由受到限縮,紛紛發起反對活動。
智財局指出,為維護智慧財產權,將修法對境外重大侵權的網站做出管制,往後權利人若在蒐集證據後提出申訴,智財局將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權利人團體、ISP業者及學者專家組成委員會來認定,若認定有重大侵權行為,就會請ISP業者封鎖該網站,過程最遲會在2週內完成,以收保護權利人之效。
此消息一出,馬上引來國內網友反彈,認為若著作權法完成修改,就是言論、通訊自由被政府限縮的一天,由於智財局並不是具司法權的行政機關,因此該行為將是行政嚴重影響立法權的行為,也違反憲法第12條「人民有秘密之自由通訊」。更可怕的是,若日後政府想隱瞞對執政當局不利的資訊,也將於法有據。
因此,網路上紛紛發起了轉貼反對智財局修法的文章,更呼籲網友拿起電話要求選區立委拒絕修法,以免「台版SOPA法案」正式通過,影響人民權利。22日臉書上也發起了「#freeandopen 斷然反對鎖國!堅決主張百分之百的網路自由!!」的活動,認為智財局此舉與鎖國無異,呼籲大家以行動要求智財局轉向,到目前為止已有逾3千人點選「參加」。
智財局強調,即便修法通過後,只有重大侵權網站才會被封鎖,若僅有少數侵權資料的網站,如夾雜合法與違法的PPS、土豆網都不在封鎖行列,不過,因「大量提供侵權檔案」的免空網站Megaupload,可能就是遭封鎖的目標之一。
封鎖盜版IP 網民批鴕鳥心態
智財局擬封鎖國外重大侵權網站,部分贊成網路自由者痛批這是「鴕鳥心態」,消極以為蒙上國人眼睛,盜版問題就解決了;出版業者認為,行政力量介入可較快阻斷盜版問題。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擬修正著作權法,只要權利人檢舉境外網站侵權,智慧局有權下令ISP業者封鎖其IP位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與DNS(Domain NameSystem),讓民眾連不上。
網路知名的MR JAMIE,也是之初創投(appWorks)合夥人林之晨批評,封鎖網站這種做法簡直是鴕鳥心態,蒙上眼睛就說沒有;其實盜版內容還是存在國外,沒有被拿下來;政府採用這種做法不負責任,好像大家看不到,就可以算是處理了。
林之晨說,政府應該努力和國際警察合作來對付盜版;甚至聯合當地ISP業者合作,杜絕盜版網站,都比令國內ISP業者封鎖IP與DNS這種消極做法好。
他說,就算不容易,政府還是應朝正確方向努力,因為政府是公權力組織,應該積極行動,而不是反過來縮限本國人民的連網自由。
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發布聲明指出,封鎖網站絕非維護智慧財產權最佳手段,不但不能改變侵權網站存在的事實,反而損害台灣的網路安全與資訊自由;且侵權網站與用戶也極容易規避,屆時,又將衍生各種網路安全問題。
但一些內容出版業者支持經濟部,透過行政力量,封阻境外或特定網站。
財團法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RIT)執行長李瑞斌表示,目前海關查緝非法的仿冒、盜版品入境,不管是用郵寄、直接攜帶入關等方式都會遭扣,現在數位化的網路也應該適用相同概念,因為網路也需要「邊境管制」。
李瑞斌表示,太多的侵權網站設在國外,將違法盜版、未經授權的內容透過網路輸入台灣。
李瑞斌舉例,一些有名的國片,如果有心人在境外設站,再將盜版電影銷回台灣,台灣司法體系根本不可能管到國外,而權利受侵害的創作者、權利人也不可能跑到國外提告,等於束手無策;透過行政力量,才能快速有效阻擋盜版侵害。
境外影音網站修法封鎖?網友憂:言論被監控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擬修正著作權法,權利人檢舉境外網站侵權,智慧局有權下令ISP業者,封鎖其IP與DNS讓民眾連不上網站。網友憂心,這是往後網路言論遭監控的第一步。
智慧局目前正研擬規範,針對伺服器設置在境外的網站,如屬專門從事網路侵權行為、或內容有重大明顯侵害著作權,嚴重影響相關產業發展者,智慧局得採取快速處斷措施,令網路服務提供者(ISP)予以封鎖,使國人無法連結至該等侵權網站,包括規劃採取由行政機關核發命令,令ISP執行封鎖機制,在封鎖技術上,則要求ISP採取的封鎖技術為IP位址或DNS封鎖。
近日網路發起反對該法案的運動,網友們認為,以長遠來說,這是政府箝制言論的第一步。原因是:他們認為智財局能跳過司法程序,裁決ISP主管權利,直接命令ISP封鎖特定IP或DNS,長久下來,整個政府都會有這個權限。「換言之,幾個官員就能封鎖你的網路。……各種網站只要對政府不利,就會讓台灣人民完全連不上。」大家認為這就像《禁止網路盜版法案》(SOPA) 翻版,擔心通訊自由受限縮。
網友認為,看到上傳盜版品的使用者,應直接取締、處罰該使用者,而不是讓網友連不上相關網站。包含立委管碧玲在內,不少人認為這恐變成「台版綠壩」。智財局強調,只有重大侵權網站才會被封鎖,正版與盜版夾雜其中的網站,如PPS不會封鎖。有關「重大」境外侵權網站的認定,智慧局表示,會針對具有「專門從事著作權侵權行為」或「網站內容一望即知均係侵害著作權」的網站進行封鎖。
笑死人!誰不知道PPS上面根本「99.99%」全部都是盜版!
想不到為了跟黑心國合併,台灣竟然也要搞個「網路長城」這種爛貨!
我看以後絕對也會有一堆「翻牆祕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