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圓摻毒澱粉「輕罰」15萬 衛生署擬修法加重罰責
「毒澱粉」製成的粉圓、板條、黑輪等,流竄全台,大賺黑心錢,無良業者到頭來卻可能只被「輕罰」15萬元了事!原來,依照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違法使用未經核准的化製澱粉,罰責只有3至15萬元,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今(14)天表示,考慮修法加重罰責,或比照塑化劑開罰最重600萬元。
衛生署是接獲舉報,配合檢調,發現台南協奇澱粉廠的奇奇化製澱粉及新北市怡和澱粉的地瓜粉,違法添加工業用黏著劑「順丁烯二酸」,吃進消費者肚裡,恐傷及腎臟功能。衛生署已緊急封存產品及原料25公噸,並擴大追查流向。
衛生署第一時間對外表示,援引開罰業者的法條,是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的違法使用未經核准的化製澱粉,罰責只可處以3萬元以上、15萬以下罰鍰,而非比照塑化劑、援引11條不得製造「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予以重罰最高600萬元,引發外界「輕罰」質疑。
康照洲表示,塑化劑風暴之後,食品衛生管理法就修法加重第11條對「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的罰責,針對違法製造、加工、調配具劇毒、急毒、致癌等有害物質,可罰6至600萬元。
但為區分違規使用的嚴重程度、危害性不同,康照洲強調,鑑於業者有可能「錯用」、「誤用」才有第12條違法使用未經核准原料、罰責較輕的法條存在,且根據科學文獻資料顯示,順丁烯二酸的急毒性低,對於人類不具有生殖發育、基因等毒性,且亦無致癌性。
康照洲說,國內類似黑心食品事件層出不窮,加上民眾質疑「罰一下,又是生龍活虎一尾」,因此,衛生署正考慮修法加重罰責;且目前地方衛生局仍在追查當中,若認定協奇、怡和2家業者含量高、傷害大,仍可比照塑化劑,以第11條重罰600萬元。
冷飲業:粉圓太香Q可能有問題
衛生署查獲工業澱粉粉圓產品,冷飲連鎖業者春水堂今天表示,過去未聽聞工業原料用於粉圓,呼籲防用太香、太Q的粉製產品。
行政院衛生署查獲廠商用未核准化學原料「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製作粉圓等產品,恐危害人體健康。台中市冷飲連鎖品牌春水堂行銷部副理劉彥伶說,過去從未聽說有業者將工業用原料用於粉圓食品,對此事件感到驚訝、意外。
劉彥伶表示,春水堂全省有36家分店,並有5個飲品的品牌,所使用的粉圓等產品由專屬供應商供料,並定期送檢以維持品質的穩定。
劉彥伶呼籲冷飲業者要慎選供應商,粉圓等產品的價格差異性很大,不管是市場販售的濕粉圓或超商販售的乾粉圓,若太香、太Q,或可存放過久的產品,都可能有添加人工化學添加劑。
劉彥伶也提醒消費者,可透過粉圓等產品的色澤及氣味初步研判,太香、太Q產品可能有問題;部分對於人工化學添加劑較為敏感的人,食用有化學添加劑的食品會出現口渴或身體不適狀況。
工業粉圓事件是否會影響冷飲銷售。劉彥伶指出,並不擔心業績受到影響,民眾應會選購更具安全、有口碑的產品。
既然「黑心食品事件層出不窮」很顯然「不衛生鼠」一點屁用都沒有!
不如直接跟黑心國合併算了,大家公開合法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