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痛批「反貪倒扁」照樣喬合約「林益世如豺狼」求處無期

「林益世如豺狼」檢求處無期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貪汙案,檢察官以「豺狼當道,安問狐狸」的典故,狠批林益世的貪腐,建議求判最重的無期徒刑。彭愛佳則為夫抱不平,強調林益世不是十惡不赦,「如果是長期魚肉鄉里的豺狼,就槍斃他吧!」全案定四月卅日宣判。

台北地院接連兩天密集開庭,就林益世貪汙案進行言詞辯論。公訴檢察官延續前天火力,昨日更引東漢末年比喻朝中有大奸臣,只去追查地方小官有何用的「豺狼當道,安問狐狸」典故,引喻林益世居廟堂高位,卻犯下貪汙重罪。

昔日反貪倒扁 照樣喬合約

檢察官痛批,林益世曾參加紅衫軍「反貪倒扁」運動;在美牛進口案爭吵不休、基本工資爭論不已時,身為政院祕書長,卻去喬地勇公司合約牟利。

九十九年六月收下陳啟祥的賄款後,還在部落格發表「從政第一要件清廉」的文章,但竟然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泯滅從政人員該有的基本清廉態度與良知,相當諷刺。

對於檢察官的嚴詞批判,林益世和妻子、母親、舅舅等同案被告,在法庭上分別落淚。林益世一再說,他違背自己的原則,拿了陳啟祥的錢,現在難過又後悔。他還夸夸其詞說,這筆錢沒有一分一毫用在買大車、買大房,過著奢華生活,「我們穿著純樸,沒有榮華富貴,在地方上還被笑是丐幫。 」

林益世哽咽說,他的意念就是認為幫忙喬民間公司合約拿錢,不構成貪汙,「道德上我已是階下囚」,後悔不該拿錢,未來只有多做好事來彌補。

並非十惡不赦 妻淚聲護夫

彭愛佳則是淚聲護夫,她說,如果林益世像檢方說的是長期魚肉鄉民收錢的豺狼,「你們現在就槍斃他吧」。如果林益世是十惡不赦的大壞蛋,就不會等到陳啟祥用剪接十多次的錄音帶去檢舉,早就有人檢舉了。

彭愛佳自爆,為籌丈夫交保金,欠下五千多萬元債務。她說,世華銀保管箱是她主動告知檢方,沒想到,卻為此反被認定藏放林益世的不法所得,導致自己成為被告、讓丈夫多了一條財產來源不明罪,也連累父親的養老金被查扣。更不能因做錯一件事,「就被打成賓拉登」,現在她的工作沒了、林益世前途沒了,已受到很大的懲罰。

檢察官就量刑建議指出,林益世飾詞狡辯,犯後態度差,建請合議庭從重判他無期徒刑;沈若蘭有違師表收賄,至少判刑十年;林的舅舅沈煥章、沈煥瑤同樣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至於彭愛佳,檢察官則是建議判決適當刑度。


查扣不明財產 1200萬何來? 林益世岳父供詞反覆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汙案,北院廿一日再度開庭,林的妻子彭愛佳堅稱檢方查扣她銀行保管箱的一千二百萬元,大部分是爸爸交給她保管的;彭父則說錢是在大陸合夥生意賺來的。偵查中,他說是領現金,昨日卻改口說是合夥人匯給他,還強調在大陸投資很多生意,有些拿現金、有些用匯款,找到停用的存摺,才知道錢是匯的。

林益世貪汙案爆發後,特偵組在林妻彭愛佳中信商銀、國泰世華銀兩個保管箱中,共查獲一千二百多萬元不明財產,這部分檢方在起訴時,首次引用貪汙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一併起訴。

彭愛佳在審理中稱保管箱內的錢,除了私房錢,大部分是爸爸交給她保管,絕無林益世的錢,她也未告訴林益世保管箱中有父親的錢。而彭武州四日首次接受檢辯詰問時表示,錢來自投資大陸富隆染廠生意,卻說在台灣領現金,加上臨時才拿出資料,說詞反覆,讓審判長直說罕見、奇怪。

北院昨日以證人身分,隔離訊問彭武州和其合夥人吳進智。吳拿出資料,表示彭確實有入股,及分配股利和分紅,公司九十三間結束營業後,他扣掉彭借的二百萬元,匯款六百八十多萬元給彭。

彭又拿出銀行匯款資料,證明從九十年開始投資到結束營業,吳每月匯款給他,但公訴檢察官發現富隆每月匯款金額不一,且和彭上次證稱收一綑綑現金不一樣,當庭質疑。

彭武州解釋,案發後檢方叫他拿出證據,因搬家所以未找到資料;他還自爆,月初決定要傳吳進智後,他很不好意思,當晚就找吳道歉,並曾詢問吳給他的錢是現金?還是匯款?因吳說他也不清楚要問會計,他再去永和住處找到停用的存摺,才發現是用匯款,所以才改口。 

保管箱千萬鉅款 林益世岳父說詞反覆

承審林益世貪污案的台北地院合議庭今(21)日再傳林益世的岳父彭武州,以及彭在中國的投資合夥人吳進智,追查該案衍生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案情。因林妻彭愛佳堅稱保管箱內的1200餘萬元,是自己的私房錢以及父親委託保管的錢,彭武州日前作證表示,保管箱內鉅款多數是他合夥作生意賺的,還稱都是領一綑綑現金。但法院今天傳喚吳進智才發現多半是用匯款方式,彭父則改口,先前沒資料,後來清查台新銀行帳戶才知道有這些匯款。

林益世貪污案爆發後,特偵組在彭愛佳中信商銀和國泰世華銀2個保管箱裡查獲1200多萬元鉅款,懷疑都是林益世的不明財產,但彭愛佳堅稱這些錢都是她的私房錢及父親託管的錢,法院2月初傳喚彭武州,彭當時表示投資中國富隆染廠生意獲利,但卻是在台灣領現金收益,說詞反覆讓北院覺得奇怪。

由於彭武州之前在接受特偵組調查時,並未提出在中國投資經營染廠之事,農曆年前的庭訊中,才突然提出投資相關資料,合議庭為釐清真實性,決定今天再加開一次庭期,並傳喚與彭武州在中國廣東設廠的合夥人吳進智到庭作證。

北院今天傳喚彭武州和彭的合夥人吳進智並將2人隔離訊問,吳進智證稱,彭確實有入股,有分配股利及分紅,該公司2004年結束營業後,扣掉彭曾向他借的200萬元,以匯款方式退給彭680多萬元。

而檢方也發現該公司帳戶每個月是以匯款方式給彭,與彭之前證稱收的是現金有所出入,彭今天則改口,先前沒資料,後來清查台新銀行帳戶才知道有這些匯款,並表示投資中國很多生意,有些確實是拿現金,有些則是匯款,6、7年前,他把在中國投資盈餘結清,將大約1千萬元交給大女兒彭愛佳保管,至於為何要託女兒保管?是因為這些錢是自己要用來養老,不想讓前妻知道。


啥?就槍斃他吧?就算判死刑,還不是會有廢死聯盟出來力挺,OOXX個N年,還不是照樣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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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臺灣已經實質廢除死刑了,再怎麼可惡的罪犯也可以在監獄由全民供養,免納稅、免繳健保費,安分守己的乞丐都沒這種好康的福利。

蝦米~安分守己的乞丐都沒種好康的福利? 看樣子就算「罪大滔天,搞到百姓怨聲載道」不但可以過得好好的,還有健保,保外就醫等各項服務。吃飽閒閒沒事幹還可以寫一堆書,文章來A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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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涉貪案 二審重判13年半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控向地勇公司陳啟祥收賄及索賄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重判13年6個月。林母沈若蘭改依隱匿刑事證據罪遭判5月。全案可上訴。

林益世被控民國99年間擔任立法委員任內,向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新台幣6300萬元,並在101年間索賄8300萬元未遂,遭特偵組依違背職務收賄、隱匿貪污所得、職務上行為索賄、財產來源不明4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同案被告林母沈若蘭等均無罪。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以林只是向中鋼和中聯經營階層恐嚇,並非直接對經濟部施壓,不構成貪污,改依刑法公務員利用職務恐嚇得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刑林益世7年4月。二審則認定林益世所為構成貪污,撤銷原判,重判13年半。


一開始是「最重的無期徒刑」現在只剩「重判1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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