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核廢料跳票 北韓告台電求償3億
核安問題國內還在爭論不休,但早在16年前,台電就跟北韓協議核廢料交由北韓來處置,但最後卻是跳票收場。北韓委託律師蔡慧玲:「第一份合約有簽,但是第一份合約是因為台電沒有辦法申請出原能會的輸出許可,導致合約一直沒辦法履行。」
委託律師拿出文件證明,當初1996年台電公開登報尋找核廢料放置地點,而當時北韓主動來應徵,雙方很快就簽下合約,但包括美國甚至鄰近的南韓還爆發街頭抗議,都不滿台灣將核廢料送到韓國去。
受到輿論壓力,1998年雙方不得不暫時停擺,並再協議用872萬美金保留5年合約期限,結果台電竟然還是沒履約。蔡慧玲:「到目前懸而未決,所以北韓現在,那個KCC,也就是朝鮮國家計算機中心,也在跟我們討論說,怎麼樣要求台電付這872萬美金。」
一拖就是16年,協商了超過10次,律師表示,北韓當年甚至按照台電要求擬定參訪計畫,但台電依舊不理不睬,才決定跨海提告,針對突如其來的訴訟案,台電則表示由於年代久遠,必須再深入了解研究,暫時不做回應,只是核四建不建?朝野都還沒共識,沒想到又爆出核廢料爭議,也讓核能問題再添一樁。
蝦米~合約一直沒辦法履行?求償3億?
既然北韓想要核廢料,就趕緊把全部的核廢料全部扔給北朝鮮不就好了!什麼都沒做,居然還要被告求償3億,實在是太扯了!![]()
台電應該趕緊把蘭嶼+腦殘國的一大堆核廢料全部都扔給北朝鮮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