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50M光世代廣告騙很大,重罰500萬定讞

光世代廣告騙很大 重罰500萬定讞

國內電信業龍頭中華電信,一百年五月推出HiNet光世代五十M銷售方案,宣稱「下載DVD僅十二分鐘」,半年間吸引三十三萬多人申設,但實際上網速率未達五十M的一半,公平會介入調查後以廣告不實裁處,最高行政法院昨判中華電信敗訴,重罰五百萬元定讞。

實際上網速率未達一半

中華電信推出HiNet光世代五十M方案,宣稱服務品質「下載DVD僅十二分鐘」、「HiNet光世代五十M有多快?下載一部DVD(四.七G)十M要花一個小時,五十M只要十二分鐘……」等內容。

一百年八月間,媒體報導與公平會接獲民眾反映,指實際上網速率未達五十M的一半,公平會立案調查後認為,中華電信報請核備的五十M速率規格,只是指線路速率,與下載DVD資料的「資料傳輸速率」不同,廣告誇大不實,依違反公平交易法裁罰五百萬罰鍰。

中華電信辯稱,有在廣告網頁說明「使用光世代五十M產品的速率規格不等同於實際上網速率」等文字,提醒消費者。

最高行政法院綜合認定中華電信確有誇大不實情形,審酌中華電信最近三年營業額達一千八百億規模、多次違反公平交易法紀錄,認定公平會重罰五百萬於法有據。

中華電信人員昨日指出,既然已判決定讞,只能尊重、依法辦理。


 

啥?光世代廣告騙很大?不是已經有說明「使用光世代五十M產品的速率規格不等同於實際上網速率」,絕對「不保證頻寬」哪有騙很大!根本就是所有ISP通通都騙很大!應該要全部都調查清楚,一次改善到絕對「保證頻寬50M」,不然連續罰500萬,直到種花電信怕為止!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比如hikaru没升100Mbps,民众升了,访问hikaru网站,理想速度也顶多10Mbps阿,这没办法。

但是这个广告确实是宣传不当,而且呆丸哪能随便下dvd

我要成為幸運的一般會社員

所以,種花電信公然鼓勵大家拼命海撈盜版DVD,當然是會被重罰! 更不用說,全台灣唯一能用全速海撈DVD的地方,只有「桃園地區的某海撈集團」一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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