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才可談被害人保護 顧立雄:只槍斃加害者不算保護

針對外界質疑廢死人士只「強調加害者人權而不顧被害人」,因此維持死刑才可保障被害人權益的說法,顧立雄律師今(25)日強調,只有在廢除死刑的邏輯下才能進一步討論被害人保護,「一槍打死加害者,就算保護被害人」,並非真正的公平正義,只是法務部、監察院長王建煊所說的正義。

 

因不滿政府簽署具有廢死精神的兩公約,卻又依然執行死刑,以及法務部日前公開宣稱未曾承諾廢除、終結死刑的說法,讓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形同虛設,推動小組中的9名民間委員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將退出小組以表示抗議。

 

律師顧立雄在記者會中表示,在廢除死刑的思考邏輯下才會談到被害人保護,如果是以主張死刑的立場,也就是法務部的說法,就是槍斃了死刑犯才算保護被害人。

 

顧立雄說,他們持續推動修正犯罪被害人補償法,加強被害人在刑事訴訟法上的地位,讓被害人以告訴人身份發言,並申請調查證據的方式來解決檢察官的怠惰;推動修復式正義,加強被害人參與被告審判,一直到假釋的過程,推動雙方的和解等,都是具體保護被害人的作法。

 

他說,在強調廢除死刑的前提下,大家才會認真思考什麼是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如果按照法務部的邏輯,只是一槍打死加害人就叫做保護被害人,這並非真正的公平正義,只是法務部所謂的公平正義,王建煊的公平正義。


 

槍斃加害者當然不算保護被害人,應該要搭配剝皮、腰斬、車裂、凌遲、 炮烙......等等傳統手法,再加上抄家,這樣才能形成原子光研究所防護罩等級的完整保護。

這傢伙不是某鴨御用大律師嗎?他的正義應該就是幫貪汙犯辯護,然後從賄款中取得一份報酬吧?

一句話,跟腦殘還有啥好談?說是「廢死才可談被害人保護」難道那些腦殘聯盟能有啥能力「保護被害人」!目前是保護了啥玩意?

 

如果是要廢死,那些人渣們,每天工作12個小時,只要膽敢摸魚,隔天就短少睡覺時間!所有的工作所得都是賠給受害者家屬!直到老死為止,如果先弄個這樣的優良示範,再來討論什麼人權!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X 的勒!都是判刑確定的罪犯了,還有什麼人權可言!

to be or not to be.

沒辦法~腦殘廢死聯盟認為「恐龍法官絕對會判錯,誤殺好人!」為了拯救那極少數的1-2個好人,所以全部要廢死!其它真正惡行重大的人渣,他們也不負責任何費用,還要全民花$$養人渣,還能享受健保,真是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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