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揚內帳現形教授收退佣
彰化地檢署偵辦大學教授、研究員以不實發票浮報、核銷,詐領服務單位公款,從國揚公司的內帳發現所謂的「預放款」,其實就是退佣,這些錢,有人提領現金,多數人則是以購買其他品項,包括微鏡頭與數位相機等琳瑯滿目,國揚與教授上下其手,詐取研究經費。
檢方指出,國揚公司旗下有眾多業務員,經常主動與教授、研究員聯絡,了解教授們的需求,提供他們所需儀器設備;這波起訴名單中除了教授、研究員與國揚負責人和內部行政人員之外,最多的就是與教授們共謀的國揚業務員,共有七人。
只是國揚賣的東西比較貴,教授們都會殺價,而國揚為了維持獲利,不願降低公開售價,因而與教授們私下商定「實際價格」,交易後,國揚即將售價與實價的價差做為「預放款」,提供給教授們自由支配。
教授們與國揚聯手,使得學校當了冤大頭,在檢方這波起訴中所清查出來的資料,以中正大學曾玉村最離譜,他所採購的「眼球軌跡追蹤系統」,實際價格是一五八萬,但向校方報價的估價單卻高達二六○萬,最後以二三三萬成交,校方還沾沾自喜以為撿到便宜,殊不知這兩者有六、七十萬的價差,全成了曾玉村得以自由支配的私房錢。
檢方調查,教授們使用預放款的情況不一,少數人提領現金,例如曾玉村,他在檢調搜索辦公室時,就被查到尚有未用罄的十四萬元現金。
多數人則是以購買其他品項的儀器設備來抵用,不過也不一定是向國揚購買,例如藥毒所的呂水淵,就使用預放款額度,透過國揚向其他廠商購買顯微鏡頭與數位相機等設備。
檢方說,這些用預放款買來的儀器設備,有的是教授個人使用,虎尾科大的蔡仲尼在檢調搜索時,就在住處扣得其以預放款所購得的儀器設備;有的則提供公共使用,而這也是部分教授在偵查時所主張,提供公共使用的部分應無不法。
不過檢方認為,教授採購器材,本有一定的法定流程,只要是用不實手法陷學校於錯誤而撥款給廠商,犯行即已遂行,不能倒果為因,主張提供公共使用的就合法。
三巨頭:若公款公用 應以偽造文書緩訴
國立大學教授以不實發票報帳遭檢察機關以貪汙罪起訴,震撼學術界。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國科會主委朱敬一以及教育部長蔣偉寧三人昨天發表共同聲明,呼籲檢方不要再以貪汙罪追溯沒有將研究費放進自己口袋的教授;若他們是公款公用,應以偽造文書罪名緩起訴。
朱敬一說,這只是第一波起訴,如果檢方照相同標準查下去,案情會不斷擴大,學術界有人開玩笑說,「未來學術審查會要在土城看守所召開」。他呼籲,檢方應瞭解學術研究經費和一般公務機關的經費使用並不一樣,才不會冤枉人。
翁啟惠表示,能申請到國家研究經費的學者,國內大約一萬人左右,其中多數是受歐美教育,難道這些人在國外不會貪汙,一回台灣就轉性貪汙嗎?他擔憂,一旦後續又有大量教授被以貪汙起訴,未來很難再邀學者返台服務。
蔣偉寧指出,如果教授將研究經費都用於學術研究,沒有中飽私囊,希望司法機關給教授機會,從輕發落。
翁啟惠、朱敬一及蔣偉寧昨天發表共同聲明指出,若教授以假發票報領經費拿進口袋,或購買與研究無關之私人用品,絕對要依法究辦。但若是以假發票報帳購買另一項研究器材,沒有一毛錢進私人口袋,教授主觀上沒有貪汙犯意,將他們以貪汙罪名起訴,不符比例原則,太嚴厲、也太不公平。
國立中正大學(英語:National Chung Cheng University),簡稱中正或中正大,是中華民國一所國立大學,校址位於臺灣省嘉義縣民雄鄉。為紀念前總統蔣中正、兼顧高等教育之南北平衡,1986年經行政院院會通過,中央政府於1989年7月1日正式創立本大學[3],首年度招收5所碩士班研究生。
創校之初暫借嘉義師範學院民雄新校區為臨時校區,第一屆的全校運動大會也在此舉行,現校區至1991年10月30日始正式啟用。在第一屆畢業典禮上,首任校長林清江以「積極創新,修德澤人」勉勵第一屆15位畢業生,此語遂為校訓。
喔~以中正大學曾玉村最離譜?
以阿諛奉承死光頭蔣設置的「國立中正大學」,最離譜也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