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鬧區出現馬兒,騎馬逛大街觸法600元罰鍰

台北鬧區出現馬 騎馬逛大街觸法

台北街頭馬路上驚見馬兒,開車的、騎車的、走路的通通傻了,騎士騎馬逛大街,走的是人行道,幾度和路人擦身而過,這回不是人車爭道,而是人馬爭道,其中一名沒戴頭盔的男子,還趁空檔發傳單,遇到過馬路也會停下腳步,和小綠人一起倒數,時間到再過斑馬線,兩人走順了,不忘腳步加快。

TVBS記者許儷齡:「捷運站周邊有民眾目擊,這兩人騎著馬就往美堤碼頭方向去。」

民眾指出,兩組人馬騎往大佳河濱公園後,換走自行車道,鏡頭目擊其中一人,騎到一半還倒退,和路邊摩托車騎士聊上幾句,交通大隊指出,這般危險行為已經違法。

台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黨一凡:「通道交通管理處罰的規定,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有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駕駛行為人,最高新臺幣600元罰鍰。」

不只妨礙交通,兩名騎士騎著騎著,還騎上公園小土坡,水利處表示,踐踏草皮最高可罰1萬元,告示牌上寫得清清楚楚。

原是休閒娛樂的河濱公園,成了騎馬奔跑的地點,影響道路安全,荷包可是會變扁,運送馬只能將馬用「專車」載到定點,雖說馬路是「馬」路,但民眾要騎馬,只能到特定地點,否則一般馬是禁止上大街。


 

那傢伙又不是「疏縱或牽繫」而是騎在馬上!更不用說,馬路是「馬」路,民眾要騎馬,當然是理所當然OK!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只准總統溜馬,不准百姓騎馬。

 

只准總統溜馬,不准百姓騎馬。

雖然馬鹿大統領姓「馬」,但他溜的絕對是「鳥」而不是「馬」~~~酷啊!酷啊!酷啊!

但如果馬鹿大統領真的是溜「馬」,那酷酷嫂真的就太有能耐了!

(牆邊自動罰站去!

to be or not to be.

應該是北宋皇陵浮雕上那種馬頭鳥身的奇珍異獸。

喔~自古以來,不就是什麼皇帝當政,就不准百姓跟皇帝同姓,做同樣的事嗎?所以「馬鹿大統領」當皇帝,當然是不准百姓「遛馬」!怎麼可以在大馬路上遛自己的同類咧?

同理,某鴨大統領當皇帝,當然是不准百姓「遛鴨」!怎麼可以在大馬路上遛自己的同類咧?但允許百姓「遛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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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雞鴨都是鳥類,如果不准遛鳥,遛鴨固然不准,遛黃鶯也不行,應該是准許遛家畜,家禽不准遛。

「准許遛家畜,家禽不准遛」那是幾前年,現在正好相反,「准許遛家禽,不准遛家畜」!特別是不准遛馬,遛鹿!更是不准民眾把「馬匹」+「梅花鹿」一起牽到大統領府前面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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