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江岷欽酒駕擦撞前車,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

名嘴江岷欽 酒駕撞車

54歲名嘴江岷欽昨晚6點酒駕,車行台北市永吉路、松信路口右轉時,不慎擦撞前車,雖然他馬上下車說願意賠償,但正在路口指揮交通的交警已經看到,對他酒測後,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5毫克,訊後將江岷欽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

 

據了解,車禍當時,江岷欽載著一名外型清秀的女子,江說是他的妻子;江在北檢應訊時認罪,檢察官訊後暫時將他釋回。

自知理虧主動和解

警方調查,江岷欽疑因酒後恍神,左前車頭不慎擦撞前面王姓車主的右前車頭,雙方受損不嚴重,江岷欽一再向被撞的王姓車主致歉,並說願負全責,王姓車主願接受和解。

 

被交通警察逮正著

江岷欽被帶進警局時,仍滿臉通紅,一再向警方表達歉意。他說,中午與友人在牛排館聚會,喝了2、3杯紅酒,因酒退了,才會開車回家,車禍後相當後悔,造成警方困擾,直說很抱歉。不過,江岷欽被警方送往台北地檢署複訊後,步出偵訊室時仍滿臉通紅,身上飄著酒味,一語不發地獨自快步離開。

江岷欽常參與政論節目,是電視圈著名的名嘴,曾在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任教,許多高階警官都是他的學生,與警界關係良好;信義警分局五分埔派出所處理本案時,速度飛快,且不尋常地由分局偵查隊派人直接赴派出所接走江岷欽,再以飛快速度製作指紋照相後,將江送往台北地檢署。


嘿嘿~我根本不看Cable電視,根本不知道這傢伙!說是電視圈著名的名嘴,高階警官都是他的學生,不管怎樣,明知道不可以酒駕,居然還明知故犯,應該要加重刑罰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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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愛搞特權的,除了大官、民代,再來不就是媒體人嗎?

沒錯!媒體人不是愛耍特權,就是整天不良示範,吸毒被抓N次,常常酒駕,終於登入天堂,根本就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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