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行動寬頻100M,不代表每人都有100Mbps

行動寬頻100M 不代表每人皆用100M

NCC規定業者加速建設一百Mbps基地台,業者擔憂民眾誤解,因為基地台是多人共享,並不代表每人都能使用一百Mbps的行動寬頻。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宣布行動寬頻業務,也就是外界認為的四G(第四代行動寬頻業務)招標原則,規定業者取得執照後,五年內,一百Mbps(每秒百萬位元)下載峰值速率以上的基地台數量,應達基地台總數八十%或一千台以上,且涵蓋範圍應達營業區人口數五十%。

針對這項規定,有電信業者高層表示樂見,「拿了頻譜,就要做事」,一百Mbps基地台的相關規範是「好的條件」,未來若標得頻譜,會努力達成政府設定的標準。

也有電信業者擔憂,民眾會誤解一百Mbps的意義,因為一百Mbps行動寬頻基地台是理論最高值,業者解釋,在無外部因素干擾狀況下,若只有一人使用,才可達到一百Mbps下載峰值速率,但基地台是多人共享,分享之下能有五Mbps至七Mbps的速率,已是理想狀況。

電信業者認為,智慧型手機越來越普及,行動上網需求暴增,加速建設一百Mbps基地台,未來會有頻譜不足的隱憂。也有業者表示,公有建物應開放興建基地台,才能讓這項目標加速達標。

此外,NCC表示,比照三G(第三代行動寬頻業務)標準,業者得標四G頻段後,須建設下載峰值速率一百Mbps以上的基地臺總數二五○台以上,才能營業。


嘿嘿~這個根本就不是什麼新聞!誰不知道在台灣,不管啥網路都沒有「保證頻寬」只要連得上去就算了!我看宣稱「分享5-7Mbps」實際上搞不好只有1-2Mbps就很偷笑!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蝦米?1-2M!按照種花電信的標準,不是有在動就OK了嗎?

蝦米~有在動就OK?不是吧~按照種花電信的國際標準,絕對是只要連得上去就行,有沒有在動都算OK!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