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61個死刑犯〉秋決下波瞄準最惡者

法務部近期再執行 最多不超過九人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去年三月四日槍決五名死刑犯後,已超過一年半未再執行,死刑犯人數已激增至六十一人,據了解,因多數民意仍支持死刑,加上監所死刑犯過多,已影響監獄管理和安全,法務部決定近期再次執行,為了避免引起反對死刑的國家及團體反彈,執行人數最多應不超過九人,其中民國七十四年在台南市帝王飯店縱火燒死廿六人的陳東榮,被列為頭號死囚。

曾勇夫接任部長兩年多來,兩度批准死刑執行令,已槍決七名死刑犯,曾勇夫日前談及虐童案時曾表示,死刑應減少使用,但若對「弱小、無抵抗能力者」施虐,則「依然容許死刑存在」。

考量條件是惡性重大與被害人數

據指出,法務部考量條件是惡性重大、被害人數,依此標準,法務部會在以下十人之中,圈選其中最具惡性的對象執行:縱火燒死廿六人的陳東榮,殺五妻兒及一女友的陳瑞欽,縱火燒死三名女童的林金德,性侵殺害女保險員的陳金火及廣德強,縱火造成五死五傷的林旺仁,到前妻家縱火造成四死的洪明聰,在中國殺害兩台商和三中國員工的杜明郎、杜明雄兄弟,及劫殺婦女埋屍的徐偉展。但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認為,執行死刑後一旦察覺是冤獄,將無救援機會,江國慶就是具例;她指台灣已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準備朝廢除死刑前進,明年二月聯合國有兩批現任及卸任人權官員,應總統府邀請來台灣審查國家人權報告,執行死刑有違兩公約精神。

法務部原定國家人權報告在今年二月公布後,規劃三、四月執行死刑,因總統府對內容多次提出意見,加上配合總統出訪行程,國家人權報告延至四月才公布,又遇上五二○總統就職,不適合執行死刑;後來法務部長曾勇夫出訪歐盟中反對死刑最力的德國,為免影響我方與歐盟關係,又拖延未執行死刑。

由於死刑執行延宕,監所感受不少壓力,特別是對監所秩序的維護,讓管理人員傷透腦筋。以台北看守所為例,殺害同校女教師被判死刑確定的曾思儒,不但不服管教,今年七月還用糞便混胡椒粉,朝舍房石姓主管潑灑報復;曾思儒如此羞辱主管,令監所管理員怒嗆「實在太囂張,應該馬上把他拖去打掉(槍斃)!」


 

2年才掛了7名,平均1年3.5名,61名得花17.4年,還不計期間增加的,根本永遠沒完沒了。

不但永遠沒完沒了,還要花全國納稅人的$$去奉養那些殺人不眨眼的惡棍,人渣一輩子,只能說是沒天理!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可是我反对死刑啊。监禁比死还难受

我要成為幸運的一般會社員

「無期徒刑」最大的問題,並不是「終身」頂多關個20年就能出來繼續作惡,你說咧?對於一個幹掉你老爸老媽,關出來以後,又幹掉你老婆,兒子女兒的傢伙,不需要啥「仁慈」!

日本同樣也有不少這類的「人間のくず」最後當然是只能拖去槍斃,不然要繼續放出來危害社會,到處「無差別殺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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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立法创立终身监禁算了吧,或者死刑不执行,拖到死?

我要成為幸運的一般會社員

「無期徒刑」本來就是要關到死!但偏偏腦殘利委亂改一通,變成頂多關個20年,等同「20年有期徒刑」就可以出來,現在還要長出「終身監禁」更是無意義!搞不好到時候,又是關個30-40年又可以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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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刑犯自費坐牢,小弟也沒太大意見,或是如BNW國是論壇的結論,外包給對岸執行,看他們要坐牢也罷,要死也罷,任君挑選。不過在台灣監獄好吃好住的犯人,一旦被關到腦殘監獄,恐怕會生不如死。

沒錯!首先就應該把某鴨抓去「腦殘監獄」關,看看還有啥桌椅,還有啥荒唐可笑的文章可寫,什麼爛書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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