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淫魔下藥性侵,富少淫魔李宗瑞反問被害人「妳為何強姦我?」

變態淫魔下藥性侵 反問被害人「妳為何強姦我?」

涉嫌下藥迷姦多名女子的富少淫魔李宗瑞,6日台北地檢署完成終結,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等45項罪名將他起訴。依據刑法「一罪一罰」原則,將李宗瑞求刑209年,建議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上限30年。檢方勘驗影片內容,發現李宗瑞還會逼被害女子說出「我很爽」,變態行徑連主任檢察官戴東麗都看不下去,曾在羈押庭上罵他變態。

檢警勘驗李宗瑞的性愛光碟,其中28名女子遭下藥或灌醉性侵,另4名女子雖然是自願發生關係,卻不知遭到偷拍,認定供有32名女子受害。李宗瑞獵豔的對象當中不乏知名模特兒、節目主持人等,檢方勘驗影片內容後,發現李宗瑞在性侵得逞後,見被害人仍昏睡,趁機將對方衣物穿回來掩飾犯行,不少受害者因此第一時間未發現遭到性侵。

不少被害人是在檢警上面調查後,看到影片內容才發現自己遭到性侵,崩潰痛哭得大罵李宗瑞「變態」。其中有位女主持人,早被李宗瑞鎖定為獵物,不但趁機下藥,並將她帶回家後,李宗瑞假意呼喚對方,確認沒有反應,然後再脫光對方衣物偷拍下體後再性侵得逞。

檢警甚至查出,李宗瑞如遇到被害人驚醒反抗,先會停止動作,再哄騙對方熟睡後再下手,甚至還會在過程中逼對方說出「我很爽」。或哄騙對方是「你情我願」,更誇張的還會反問被害人「妳為什麼強姦我?」誇張離譜的變態行徑,有精神科專家認為這是李宗瑞的「窺隱癖」,將性愛過程拍下除可向人炫耀,另一方面就是自己欣賞邊自high。

李宗瑞光碟勘驗 被害女崩潰

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李宗瑞並求刑30年。部分被害女子在檢方勘驗性愛光碟時,看見自己入鏡,情緒崩潰並怒罵李宗瑞。

李宗瑞被控迷姦夜店女子案,檢警查出被害女子超過20人,李宗瑞遭羈押至今,始終否認迷姦及偷拍,但檢察官根據光碟與被害人證述,認為李涉犯加重強制性交6件、強制性交12件、乘機性交10件、偷拍17件,將他起訴並求處有期徒刑最高的30年。

檢警表示,李宗瑞自民國98年8月起,在台北市夜店內認識多名被害女子,並趁女子不注意,以安眠藥摻入香檳或礦泉水,矇騙被害人喝下,待女子不省人事後,將被害人帶往他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住家性侵女子得逞,李並涉嫌以攝影機和手機側錄性愛過程。

全案偵辦期間,部分被害女子原本不願出面指控李的犯行;但檢察官鍥而不捨,並對她們曉以大義「只有提告,司法才能還你清白,公義才得以伸張」。後來有17名被害人出面指認李的犯行。

辦案人員表示,被害人全都是李的女性友人,部分被害人在勘驗性愛光碟時,發現自己遭偷拍,都震驚不已,還有人泣不成聲。有人因遭李性侵後,因李幫她穿回衣褲,醒後只能「懷疑」自己遭性侵,親眼目睹影片後,當場情緒崩潰,有人還罵李宗瑞「敗類」。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表示,檢方正在整理相關卷證,會在9日以前將案件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李宗瑞性侵案 檢求刑30年

北檢偵辦李宗瑞涉嫌性侵偷拍女子案,今天上午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李宗瑞,並向法院具體求刑30年。

李宗瑞委任律師文聞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起訴書,待正式收到起訴書後,會正式對外界回應。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表示,李宗瑞自民國98年8月起,在台北市夜店內認識多名被害女子,趁女子不注意,以安眠藥摻入香檳或礦泉水,矇騙被害人喝下,待女子不省人事後帶往他位在台北市信義區住家性侵女子得逞,並涉嫌偷拍性愛過程。

北檢指出,李宗瑞涉嫌以不同手段共性侵和偷拍28名女子,共有6名女子遭李宗瑞下藥性侵;3名女子遭李宗瑞強制性交;另光碟顯示有9名被害人在性侵過程有抵抗舉動但未出面指認。

此外,李宗瑞趁10名女子酒醉意識不清時對女子性侵偷拍,其中有一名女子不提出告訴。

檢方說,另有4名女子與李宗瑞合意性交,但遭李宗瑞偷拍。

北檢偵查後,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性交、乘機性交和無故竊錄他人隱私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嫌起訴李宗瑞,並向台北地方法院具體求刑30年。

起訴李宗瑞 檢盼彰顯公義

承辦李宗瑞案檢察官郭瑜芳表示,今天起訴李宗瑞並具體求刑30年,希望公義得以彰顯。

台北地檢署偵辦李宗瑞涉嫌性侵偷拍女子案,今天上午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性交、乘機性交和無故竊錄他人隱私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嫌起訴李宗瑞,並向法院具體求刑30年。

郭瑜芳說,承辦李案「真的很辛苦」。她舉例,李宗瑞於今年8月23日晚間8時30分左右,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投案,她隨即漏夜偵訊李宗瑞,直到隔天凌晨1時左右結束複訊。

另外,涉嫌藏匿李宗瑞的賴慕禎(Joyce)今天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她說,檢警8月17日在台南新營逮捕賴慕禎和她的姊姊,隨後將兩人押解到北檢複訊,當晚她也是忙翻天。

郭瑜芳表示,今天正式起訴李宗瑞並向台北地方法院具體求刑有期徒刑最高刑度的30年,希望社會公義能藉此得以彰顯。


嗯~按照恐龍法官的慣例,號稱「求刑209年,建議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上限30年」,然後「實際求刑20年」或是「實際求刑15年」打折大優待給第一次初犯的淫魔!

再加上淫魔「表現良好,幫許多人提供優質雞姦服務」所以實際上關個5-7年就可以出來,成長為更恐怖的大淫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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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從立法者(利萎)、司法行政(檢察官)到審判(法官)都爛透了,能指望甚麼公平正義?

喔~超級大淫魔甚至「表現良好,幫某鴨提供優質鴨煎服務」,搞不好幾年後出來,還可以當某鴨發言人,擔任新聞主播,甚至參選大統領!這不就是台灣式的「公平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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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被求刑30年 律師:也許沒幾年就能出來

喧騰一時的富少淫魔李宗瑞迷姦偷拍案,台北地檢署終於在6日完成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具體求刑30年。對此,律師陳宏彬卻表示,雖然起訴求刑30年看起來好像很嚇人,不過未來究竟法官會判幾年還很難講,也許砍一半再降幾年都有可能;「如果再加上假釋的話,其實沒幾年就可以出來。」

欣欣法律事務所陳宏彬律師認為:「這就像我們買房子一樣,建商開出的價格和成交價往往都有很大的落差,檢察官每次起訴都會從重量刑,像過去一些貪污案件,一起訴就是10年、20年,結果最後法官才判1年、2年,這種案件一般大概都會砍一半,再往上加或往下減,很難說會判幾年,但一定不會這麼重。」

至於起訴後,李宗瑞是否可以向林益世一樣獲得交保,暫時重獲自由?陳宏彬律師則表示,「不可能」;「第一,這是社會重大矚目案件,法院必須顧及一定的社會觀感,再來,他(李宗瑞)過去有逃亡過,現在又是重罪,不太可能讓他交保,對比林益世的案件,是因為他沒有逃亡,所以交保還說得過去,李宗瑞這個不太可能。」

對於李宗瑞在起訴後的下一站,陳宏彬律師認為,應該會先到「新店戒治所」;因為對於被檢驗出來的毒品反應,李宗瑞目前所進行的「二手毒品」抗辯理由,不可能會被法官採信,在檢察官聲請勒戒的前提下,法官還是要「象徵性」地將李宗瑞裁定勒戒。

不過,關於李宗瑞未來的刑責和刑期,陳宏彬律師則認為,「這還是充滿變數,要看律師如何攻防」;「他(李宗瑞)到底是一罪,還是數罪,罪數的問題一定是訴訟攻防的重點,而且現在指控他性侵的女生,在未來法院開庭時會不會出庭指控這也是問題,到最後會怎麼判還很難講。」


 

這根本不用律師來說,在台灣的恐龍法院裡面,任何號稱「求刑209年」實際上根本不用9年就可以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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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台灣會被關到飽的肯定是窮人,有錢人不是「月租費抵通話費」就是逃離台灣「免月租費」,這是台灣司法基本常識。

有錢人無法假釋的話,還有「保外就醫」選項可用。

to be or not to be.

蝦米~「月租費抵通話費」? 新聞說「一起訴就是10年、20年,結果最後法官才判1年、2年」這樣看來,號稱「起訴30年」,最後恐龍法官只判3年,富少淫魔表現良好,服務周到,「月租費抵通話費」結果只關一年就可以出來了!

再加上「保外就醫」以及「強制戒毒」結果一年多時間都花在「病院」裡面,等於沒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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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有勢的人無法保外就醫的話,監獄還有招待富商高官的「VIP Room」可用。

沒錯!「保外就醫」很久,居然監獄還幫某鴨打造專屬的「VIP貴鴨室」不但有床,還有書桌,可以讓專欄作鴨寫更多可笑荒唐的「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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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下藥迷姦 嗆被害人「讓你死得很難看」

涉嫌偷拍且下藥性侵多名女子的「富少淫魔」李宗瑞,日前遭求刑209年,合併執行30年。台北地院將於下月4日,首度提訊李宗瑞開庭審理。有平面媒體獨家取得共22頁的起訴書,揭露李宗瑞的惡行惡狀。其中李宗瑞為了要讓被害人封口,竟然嗆聲「我會讓你死得很難看」。不少被害人因此心生畏懼而隱忍,讓他得以在2年內性侵多達28人。

台北地檢署6日才依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罪嫌,將李宗瑞求刑209年。檢方勘驗李宗瑞偷拍的性愛光碟影片中,共有32名女子和李發生關係,其中有28人慘遭性侵。根據《蘋果日報》獨家取得的起訴書內容,由於受害女性多是李宗瑞的朋友,不少人還是經過有人告知、好奇上網瀏覽或是檢警循線登門拜訪,才得知自己也成為性愛光碟女主角,因而感到極度震驚憤而提告。

警方發現李宗瑞的犯案手法,幾乎都是先在夜店內,將藥物摻入飲料或酒類當中,將被害人灌醉或迷昏之後,再帶回信義區的家中性侵得逞。曾有被害人因為遭下藥迷昏,同行有人見李宗瑞趁機「撿屍」帶走欲制止,卻反遭保全阻擋,因而被性侵得逞。其中還有2名被害人當時還正值生理期,仍難逃李宗瑞毒手。

其中1名被害人被李宗瑞性侵後,隔天被李家傭人使用的吸塵器吵醒,才發覺自己全身赤裸且無力,因此試探的問李宗瑞「我要吃藥嗎?」李宗瑞回說「不用,因為沒射精」事後該名被害人向友人哭訴,李宗瑞輾轉得知後則罵對方「我會讓你死得很難看,台北就這麼大,你小心一點」。


啥?「台北就這麼大,你小心一點」?這就不止是「下藥迷昏+強姦」還要加上「恐嚇預謀殺人」!

號稱「求刑209年,合併執行30年」應該要改成「求刑209年,實際執行100年」才對!隨便亂合併一通是啥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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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馬鹿刑法規定最多關30年,判死刑難如登天,就算判死刑也不會執行,可謂犯罪天堂。

蝦米~最多關30年?怎麼會有最多關30年這種鳥事!應該要立即修法,取消30年上限!判200年就是要關200年!就算變成骨灰還是要繼續關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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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啊!取消就害到政客們了,本來最多只要撐15年,七折八扣的剩不到10年,取消就慘了!

蝦米~取消就害到政客們? 原來是怕害到自己同黨,難怪要合併,而且還可以關一半就可以出來!甚至不用關到一半,隨便弄個「保外就醫」某鴨現在就在外面逍遙很久了!


當庭看光碟 律師:李宗瑞認錯不認罪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審理李宗瑞迷姦案。法院首次提審李宗瑞。李宗瑞的辯護律師表示,今天跟法官、檢察官討論應該如何閱卷。開完庭後,李宗瑞請律師代為轉達表示,他只認錯不認罪。

(潘千詩報導)

準備庭開完後,李宗瑞戴著口罩、低著頭被法警帶上囚車,一路上,李宗瑞面對媒體提問,一句話也不說。

對於開庭狀況,辯護律師文聞表示,已經當庭勘驗一部五分多鐘的影片。

由於法院審理性侵案,都是採取不公開審理的方式,而李宗瑞迷姦案牽扯到的被害女性眾多,所以律師強調,直到現在都還沒有看過全部的卷證資料。文聞說:「我們要聲請看光碟片,法官已經準備好設備,現在安排的計畫是每週由法官帶著被告、辯護人、檢察官,大家一片一片看。」

李宗瑞因為涉嫌迷姦、偷拍小模跟女性友人被檢警鎖定偵辦。檢方後來認定,李宗瑞涉嫌性侵30多名女子,其中有18人被偷拍,另外有14人身份不明,檢方因此將李宗瑞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30年。


 

蝦米?只認錯不認罪?既然反問被害人「妳為什麼強姦我?」那就表示那傢伙已經沒救了,應該要交給腦殘老共隨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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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不認罪 法官全驗光碟拆招

富少李宗瑞被控迷姦偷拍案,台北地方法院四日首度開庭提訊李宗瑞。李宗瑞一臉憔悴,應訊時「認錯不認罪」,律師說李後悔拍攝性愛畫面,強調一切都是合意,絕對沒有迷姦、偷拍被害人。

李宗瑞的律師文聞表示,迄今並沒有看到全部扣案光碟,聲請合議庭勘驗全部光碟。基於被告的訴訟權,合議庭同意,昨日的庭訊,先由受命法官勘驗一個五分多鐘的檔案,剩下七十多個檔案、約六十部光碟,法官決定從明(六)日起,每周至少開庭一次勘驗光碟,希望透過密集審理,在最短時間內勘驗結束,工程可說相當浩大。

北院是在昨日上午首次提訊李宗瑞開庭,由於法院囚車道正好在整修,帶著手銬的李從法院側門跟其他在押人犯一起走,看見大批媒體馬上低頭,不願回應任何問題。

李宗瑞從八月廿四日投案羈押至今,身型明顯消瘦,加上頭髮變長,顯得很凌亂,神情還帶著憔悴。律師表示,李宗瑞因為昨日的開庭感到緊張,前晚一夜難眠,才會看起來沒有精神,他們有信心未來獲判無罪。

因本案涉及性侵害,全程不公開審理。庭訊後律師轉述,李宗瑞在法庭上仍然精神十足的向法官說他沒犯罪,並後悔拍攝這些畫面,採取「認錯不認罪」答辯態度。

因應律師的聲請,法官則是早有準備,事先勘驗光碟檔案內容並製作逐字譯文,昨日庭訊先播放勘驗一段五分多鐘的檔案。據了解,李宗瑞仍堅稱是獲取當事人同意才拍攝,絕對沒有下藥迷姦、偷拍和外流影片。庭訊歷時一個多小時結束,訊後將他還押看守所。

李宗瑞被控從民國九十八年起對多名女子下藥性侵,並偷拍性愛光碟,為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求刑合併執行卅年徒刑。同案窩藏他被起訴的保險業務員陳美蘭,上周出庭時已全部認罪,法官定本月十日上午十點卅分宣判。

另李宗瑞在八月下旬投案後,從毛髮中驗出搖頭丸、一粒眠和K他命等二、三級毒品陽性反應,經檢察官聲請北院觀察勒戒後,已獲法官裁定准許觀察勒戒,但基於全案審理需要,合議庭決定暫時不同意借提執行。


李宗瑞光碟 受害女藝人喊不要

富少李宗瑞被控迷姦女子偷拍案,台北地院六日再度開庭,當庭勘驗一名女藝人受害的三段偷拍光碟。據了解,被害人曾反覆說「不要、不要、不要這樣…」李宗瑞則羞於觀看自己偷拍的光碟內容;一臉尷尬,低頭專注電腦螢幕筆錄。

法官蔡羽玄昨日下午二度提訊李宗瑞,當庭勘驗一位受害藝人被偷拍的三段性愛光碟,以釐清有無違反當事人意願。

李宗瑞出庭經過媒體記者前,依然低頭不理會所有提問。他的律師文聞表示,開庭前曾到看守所面會,李宗瑞和他的父親李岳蒼,都認為法官同意勘驗光碟,對訴訟當事人比較公平,也有主張權利的機會。李宗瑞每次出庭前還是很緊張,也關心首次庭訊媒體對他的評價,得知媒體報導他頭髮凌亂、稀疏的狼狽態,說了「哎喲怎麼會這樣!真不好意思。」

昨勘驗的三段光碟中,受害的女藝人曾說「不要、不要、不要這樣」的內容,公訴檢察官表示可證明李宗瑞違反當事人的意願;律師則反擊要明確了解,須從全部影片來觀察,不能單從幾句話作判斷。檢辯激烈爭鋒,相持不下,法官最後裁示,爾後勘驗只做現況記載,自主性與否等主觀價值判斷,留待辯論再攻防。


啥?「不要、不要、不要這樣…」女藝人說「不要、不要、不要這樣…」對淫魔來說,意思是「不要這樣,要那樣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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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案子肯定到最後七折八扣輕判不了了之。

沒辦法~恐龍法官說「自主性與否等主觀價值判斷」! 所以女藝人說「不要、不要、不要這樣…」,大家都知道女人說不要,其實就是女藝人說「我要、我要、我要這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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